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贝朗医疗致力于在合作的基础上同合作方,比如客户、医生、顾问和员工建立信任。对资料(尤其是个人资料)保密是取得合作方信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最重视的。

负责个人资料保护的网站以及实体运营商为:

贝朗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20-25楼 邮编:200050

贝朗医疗在中国始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法律”)项下的个人资料保护原则。本隐私政策旨在规范我们如何对个人资料(以下简称“资料主体”)保密,以确保资料主体的权利受到保护。

按照法律以及本隐私政策的规定,我们需要将收集、处理资料主体的个人数据的目的以及资料主体有同意或拒绝提供其个人资料的权利告知资料主体。此外,我们还将获得资料主体的明确同意,以便使用其个人资料。

若我们的网站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实施了新的法律需求、采用了新的技术,或者为了改善向贵方提供的服务,本隐私政策可能需要相应进行修改。因此,个人资料的处理和收集需要时时遵守当时适用的隐私政策。

资料主体的通知、选择与权利

请注意,您有权选择拒绝提供个人资料,并且有权撤销对个人资料的收集与处理的授权同意。然而,请您注意我们提供的某些服务以及附加服务可能需要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处理。

您始终有权免费访问您的个人数据、来源和收件人以及数据处理的目的,并有权要求更正、删除或限制该等个人数据处理。如有要求,应以机器可读的格式提供信息。

所有疑问均应发送至公司合规官员。

处理个人资料的一般信息

该等资料保护声明适用于资料,包括贝朗收集的关于资料主体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可以是个人信息或信息来源,或辨别资料主体使用的多种个人信息。

我方对于资料主体中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使用过程符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以及欧洲联盟的资料保护法规。任何情况下,未经资料主体的同意,贝朗不可将资料主体的个人资料透露给除贝朗集团以及隶属于贝朗集团公司(德国贝朗医疗有限公司与其全球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

贝朗集团内,需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包括法律与该政策)进行监督。

我方收集和保存的个人资料的种类

根据我方与资料主体的关系性质的不同,我方收集的资料的性质与类别与该等资料的来源均会有所不同,并且包括以下类别:

  • 我方从我方网站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条件是该等信息为自愿提供的内容或收集该等信息的目的在于为资料主体提供所需服务
  • 我方根据申请表或其他信息表收集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地址、邮箱、电话、职业、收入
  • 根据征信局报告或从征信机构处获得的个人资料
  • 从政府机构处得到的个人资料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在于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告知贝朗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可能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 用于我方网站的技术管理
  • 统计分析
  • 研发新产品或服务
  • 根据您的要求,注册项目或申请
  • 向您提供服务
  • 处理购买之物的款项
  • 防止或辨别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交易
  • 如法律允许,提供定制化、自发性的服务以及提供关于贝朗和贝朗服务的相关信息
  • 研发和提供适合于客户的广告
  • 简要描述和决定服务偏好
  • 财务和营销运作和/或用于业务条款与条件、其他业务管理所要求的目的,包括信用监督和控制的目的。
  • 符合监管和法律要求
  • 用于风险管理
  • 用于与上述内容有关的所有其他目的

个人资料的披露

个人数据为机密信息,未经您事先同意,不会转发给贝朗集团公司(公司及其全球相关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个人资料需进行保密但可以出于所述目的泄露给以下几类各方:

  • 任何中国境内或境外的隶属于贝朗集团的公司
  • 我方顾问,包括出于决定我方权利和与资料对象签订协议这些目的的咨询师、提倡者和律师
  • 任何代理商、立约方或我方将服务外包给其的服务提供商,该等方必须知悉资料使用者的保密条款和权利并遵守法案的规定
  • 监管当局或包括根据我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证书的公告机构
  • 符合中国法律允许的上述其他各方

资料主体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资料主体有权获取机构持有的与资料主体有关的个人资料。根据资料主体的请求,我方将以书面形式并根据相应法律向您告知我方是否存有任何个人资料,如有,即为该等资料。

资料主体有权调整并限制该等个人资料。若无法律原因的要求或无处理和存有合同关系的要求,资料主体还可享有撤销对处理和储存个人资料的授权同意。另外,若该等资料不再符合保留政策,应对其进行删除。

为了帮助我方确认任何需要接触资料的人士身份,我方将需要这些人提供身份认证文件以证实身份。

未成年人保护

一般情况下,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和人士,未经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不得将个人资料泄露给我方。我方不得向儿童索取个人资料且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从儿童处收集个人资料、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资料或未经授权将上述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通过网络传输资料

网络是一个全球平台。您可通过登录我方网站或通过联系表格与我方联系,同意将所有您打算发送给我方的资料进行传播。由于网上运作的性质以及潜在的系统风险,所有由您发起的未加密资料传输所造成的任何风险均由您个人承担。我方向您提供加密的传输渠道而造成的风险除外。尽管如此,在将您的个人资料传输至国外之前,我方将开展内部评估,以评估这样做的必要性以及您的个人资料的敏感性。

安全措施

我方已采取大量预防措施确保您资料的安全性。您的个人资料,即我方所存有的以及您(比如)在HTML网页上(联系表格)输入的,将通过公共资料网络以加密的格式(SSL-加密套接协议层)传输至我方网络服务提供商,然后从该提供商传输至负责该起交易的隶属于贝朗公司的相应资料处理系统,或传输至贝朗相应的合同伙伴,然后再进行储存。

通过网络访问进行数据收集和处理

通过我们的网站、社交媒体页面和插件以及各个平台上的查询进行访问可能会导致数据被收集和处理。以下是与该等收集和处理有关的具体政策措施:

通过网络访问时的数据收集和处理

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我们的Web服务器会将每次访问临时保存到日志文件中。输入并保存以下数据,直到自动删除:

  • 请求计算机的匿名IP地址
  • 访问的日期和时间
  • 调用数据的名称和URL
  •  报告调用是否成功
  • 使用的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的标识数据
  • 进行访问的网站
  • 您的网络接口名称                                                                       

这些数据的合法处理是为了满足本网站的开展使用(建立连接)、系统安全、网络基础设施的技术管理和互联网产品优化的目的。同意本隐私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收集这些数据。您可以拒绝数据处理。我们特此通知您,如果您拒绝我们使用数据,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向您提供某些服务。

除非您明确同意进一步处理,否则这些个人数据将按照上述情况处置。

您的通信查询处理 - Salesforce Marketing Cloud

如果您使用联系表格向我们发送查询,请将查询表格中的详细信息(包括您输入的联系方式)发送给我们,我们将保存这些查询以便处理查询和后续问题。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转发这些数据。

使用Salesforce Marketing Cloud

我们使用服务提供商salesforce.com, Inc.(地址为美国旧金山The Landmark @ One Market街300栋,邮编CA94105,简称为“Salesforce” )的Salesforce Marketing Cloud再营销功能。如果您已同意接收我们的newsletter并通过newsletter访问我们的网站,网络信标将会被使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追踪newsletter的有效性,例如: 您是否打开了电子邮件或者newsletter的哪些部分特别有趣。

为此,我们使用追踪方法,例如“电子邮件打开追踪”和“电子邮件链接追踪”。

电子邮件打开追踪:我们追踪您是否通过下面描述的HTML模板中的1x1像素打开了newsletter。

电子邮件链接追踪:追踪您是否在电子邮件中单击了链接(点击率)。为此,Marketing Cloud将链接转换为可追踪链接。

Salesforce在大多数使用过的电子邮件中使用所谓的“网络信标”。网络信标(也称为“ClearGIF”或“追踪像素”)是小型图形(约为1×1的GIF文件),可在网站或HTML电子邮件中使用。网络信标履行与cookie类似的功能,但不会被用户注意到。通过网络信标可以获得信息,尤其是可以了解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以及用户的系统是否能够接收HTML电子邮件。网络信标无法收集个人数据。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任何带有网络信标的电子邮件通知,您也可以通过在电子邮件客户端中更改此范围内的相应设置,并通过阻止收到HTML格式的电子邮件来接收文本形式(非HTML格式)的电子邮件 。

同意在服务范围内传输数据

在Salesforce的使用范围内,来自用户的门户数据使用范围可以传输到美国并传送至受合同约束、精心挑选出来的服务提供商。但是,美国现有的数据保护与欧洲标准不具有可比性,也可能与马来西亚标准不一致。我们不能持续保证适当的数据保护,但为了尽可能保证您的数据安全,我们公司根据目的限制和数据经济原则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将数据传输到美国,以便只保留您提供的绝对必要的信息。

使用Webanalytics的隐私政策

本网站使用Adobe Analytics,该Web分析服务由Adobe系统软件爱尔兰有限公司(“Adobe”)提供。Adobe Analytics使用cookie。如果将由cookie生成的有关网站使用的信息传输到Adobe服务器,则设置确保IP地址在地理定位之前是匿名的,并在保存之前由通用IP地址替换。Adobe代表本网站的运营商使用此信息,以评估用户对本网站的使用情况,为网站运营商编制网站活动报告,并执行和使用与网站运营商有关的网站和与互联网相关的其它服务。您的浏览器与Adobe Analytics相关的IP地址不会与Adobe的其他数据合并。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软件中的相应设置阻止cookie的保存。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无法充分利用本网站的所有功能。您还可以阻止输入cookie生成的数据,并参考您对Adobe的网站使用情况(包括您的IP地址)以及Adobe通过下载和安装可用的浏览器插件对这些数据的处理 ( Adobe.com 选择退出页面 )。

为了贝朗集团使用Adobe Analytics完成合同数据处理而与Adobe签订的合同允许执行德国数据保护的严格规定。

使用reCAPTCHA的隐私政策

为了保护我们网站上的输入表格,我们使用Google Inc.(地址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 Amphitheatre Parkway1600号,邮编CA 94043 USA,以下称“谷歌”)的“reCAPTCHA”服务。通过使用该服务,可以区分相应的输入是人为的还是运行不当的自动机械处理。

据我们所知,来路-URL、IP地址、网站访问者的行为、有关操作系统的信息、浏览器和停留时间、cookie、演示说明和脚本、用户的输入行为以及用户在“reCAPTCHA”的鼠标移动将传输到“谷歌”。

谷歌使用以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来数字化书籍和其他印刷产品,以及优化谷歌街景和谷歌地图等服务(例如门牌号码和街道名称识别)。

在“reCAPTCHA”框架内传输的IP地址不会与谷歌的其他数据合并,除非您在使用“reCAPTCHA”插件时登录到您的谷歌帐户。如果您想通过“谷歌”阻止此传输并在我们的网站上保存有关您和您的行为的数据,则必须在访问我们的网站或使用reCAPTCHA插件之前注销“谷歌”。                                                    

根据Google使用条款使用通过“reCAPTCHA”服务获得的信息: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hl=en

客户行程追踪

在本网站上,通过Pixelpark GmbH(https://www.publicispixelpark.de/)的技术,数据以匿名形式(Marketing Cookies)收集并发送给Pixelpark GmbH。这些cookie根据需要用于设计、优化网站以及确定统计分析并供特殊情况使用。为此目的,Pixelpark GmbH使用所谓的“cookie”。保存在计算机上的文本文件,用于分析网站的使用情况(请参照“8 cookies”)“8. Cookies”).

该数据不能被个人用来识别本网站的访问者。

这些匿名使用数据既可以由网站运营商使用,也可以由Pixelpark GmbH的其他广告商和合作伙伴使用,以便识别使用兴趣,但他们无法得出关于您是网站访问者的结论。

链接

资料保护政策适用于贝朗收集和处理的所有资料。在特殊情况下,贝朗网址会直接链接至另一方网址,且由相应方对该网址承担责任。但是,任何将该类网址转为外部网址时均会向您发出明确声明。因此在您进入贝朗网页后,我方会建议您了解关于所有链接网址的运营商的资料保护政策。

Cookies

Cookies在该网站使用,用来以假名格式收集和存储资料。并基于这些资料,以假名创建使用说明。该等资料不用于任何网页访客的身份识别,并且不得与假名持有者相关的资料合并。您可用来在任何时刻处理和存储资料,并可在将来继续使用。

社交媒体插件

作为贝朗网络存在的一部分,第三方内容(插件)有时会得到应用。插件形式有Youtube视频、RSS回馈或其他页面的图标,或社交媒体按钮,比如Facebook Share按钮。某些资料可能会传输至社交媒体并由社交媒体收集,比如通过IP地址、浏览器信息以及操作系统。

贝朗无法控制由该等社交媒体收集的资料数量。资料收集的性质、范围和目的,资料进一步处理的信息,与此相关的您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保护您隐私的设置选择都在相应社交媒体的资料保护政策中有所说明。

关于个人资料获取的保护政策

贝朗资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其所运行地区的法律及相应司法所管辖。您可点击相应网站的“隐私政策”浏览或打印德国贝朗医疗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隐私政策。

个人资料保护事宜的联系人

如有处理个人资料的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方联系:

通过Olivia.yang@bbraun.com发送邮件至合规部或写信至我方:

贝朗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江苏路398号舜元中心20-25楼 邮编:200050

收件人:合规部/杨瑞女士